一的法則卷五:片段評論42

原文片段:82.3

吉姆:Ra好幾次提到不耐煩是尋求者最常面臨的催化劑之一,也是必須處理的項目。當進化的途徑之一般輪廓已然可見,通常由於太過誘惑(尋求者)無法抵抗向前躍過自己實際位置的動機,想要快速抵達目標。這種情況就發生在我身上,當我已經在自己的尋求路上發現一些東西,我詢問關於接納自我的步驟。Ra的建議是小心地建好房子的地基,然後再掛上屋頂,這似乎是個健全的建議。它讓我想到一句老格言:“從未有足夠時間在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好,但總有足夠的時間再做一次。”

另外,注意到任何思維與行動,當仔細檢驗後,是如何引導一個人到他正在工作的基本變貌或課程。因此生命的任何一個部分都可以被視為一個人整個人生計劃的一個全像式縮影,在事物最小的表面背後,一個人發現一層又一層的意義。如我們在卷四發現的,這不是因為我們世界中的事件自然地充滿層層的意義—雖然這也是真的—而是因為我們潛意識地將我們生活中的事件染色,那是我們在投生前就決定的方式提供我們機會去學習我們想要學習的東西。這就是為什麼不同人以不同的方式看同樣的催化劑—通常相距甚遠。當我們以有意識的方式去工作這些染色/變貌/反應,我們開始接納擁有這些(變貌)的自己,因為我們開始看見它們背後的目的。這份接納為我們吸引來針對我們變貌的平衡態度,於是我們的觀點擴展同時我們能夠接受與喜愛造物者的另一個部分,那是我們先前無法接受與喜愛的。於是,愛是任何變貌(扭曲)的潛在產物。

卡拉:靈性尋求的航向經常是不明的,尋求者總是充滿希望地尋找某個單一的明晰點,好讓他如同握住一把碼尺以衡量宇宙。當然,對愛的紀念在這方面是足夠的,但當我們被自己的反應逮住時這份紀念來得緩慢。我們每個人都有這些逮住自己的鉤子,在我們重新定位(調整)之前,會有一段這樣的時間。我們但願我們可以更警覺!但我們沒有總是在專註狀態,不管我們多麼希望趕上所有事情的進度。我喜歡Ra堅持我們持續在這齣戲中逮住我們自己,而不是在一個假定的快捷方式中到處擺盪,阻止我們看見為什麼我們被逮住。當我每次看見自己正要被逮住,那真是一個突破。這個片刻向我們揭露我們一直在尋找的內在扭曲!一旦我們可以看見這個機制,我們可以更有效地處理它的釋放過程。我想在此的目標並不是毫無錯誤,而是更清晰地看見我們的錯誤。我們是人類:我們都會犯錯,不可能不犯錯。但我們可以,慢慢地,良好地學習我們自己直到足以在內在過程中犯錯,而不是在外在的世界舞台中犯錯。或許,有一天,所有來自童年的”按鈕”與其他創傷得以被釋放,我們便是明亮無暇的;也或許不會有這麼一天。我不認為這點比我們已經愛了多少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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