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的法则,虽然超越任何名字[如你们对声音振动复合体的称呼]的限制,可以被近似地陈述为:所有事物为一,没有极性,没有对或错,没有不和谐,只有同一性。一切为一,而那个一是爱/光、光/爱、无限造物者。”(Ra, 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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